税改后,大型企业个税申报之痛

2019-04-29


大型企业往往拥有几十到几百个不等的法人实体,个税改革后,其中有些企业与HR着实对个税申报、薪税核算相当伤脑筋,也有的不以为然。看似风平浪静的管理运营下隐藏着不小的风险,下面的案例揭示了目前典型的3种企业管理情况与问题。


案例一


A房地产集团有2万多员工,已使用人事管理系统。税改后,A集团对该系统进行改造,专门在其中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模块,以确保员工算薪算税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个税申报时,A集团仅将员工算税信息(包括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进行了个税申报,而未将员工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税务系统。


核心问题

员工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仅留存于企业内设的人事管理系统中,税务系统中企业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匹配。

潜在风险

1. 在税务机关随后的信息管理风控复核工作,上述信息不匹配的问题极有可能被税务机关发现,存在被认定为扣缴违规、申报违规的风险。

2.相关税收政策口径与填报要求仍在不断调整。上述做法中,企业完全依赖内设系统的判定,存在政策适用错误的风险。若发生政策适用错误的情况,可能因企业扣缴错误引发税务机关进一步的检查及处理。

3.员工从相关APP上查询不到相关专项附加申报信息,会引起员工的质疑,进而带来大量的员工解释工作及管理风险。




案例二


B物流集团有近3万员工,薪酬核算一直通过外包完成,而该外包供应商系统无法支持税改后累计预扣法的计算,依旧使用税改之前的算法错误核算个税和工资,并在次月申报个税的时候,使用税局当时的员工专项附加减除费用进行个税预核算,以此得到的结果进行个税申报,最后把导出的申报结果与该月薪资计算结果进行比对,把差异继续调整到下个月,循环往复。


核心问题

B企业员工每月实际到手金额与理论应发工资金额不一致,工资单上税额与实际缴纳税额不一致。

潜在风险

1. 当出现员工当月离职的情况,本月的税金调整金额难以补回。

2. 算薪HR和财务对账困难,月度工资款无法对平。

3. 工资发放金额与计算金额不匹配,易引起员工质疑。

4. 此举大幅增加了HR对调整数据的计量。



案例三


C集团有近4万多员工,几百个法人实体,税改后对内部研发的人事系统进行了改造,然而因入职起始日期计量差异的问题造成内设系统税款计算结果与税局系统的不一致,无法申报。无奈之下,C集团HR把本年度新入职的员工入职日期往后延迟了一个月,终于申报成功,后续C集团HR一直沿用此方法。


核心问题

员工实际入职日期与HR填报日期不一致,存在未按实际状况申报相关信息的情况。

潜在风险

1. C集团HR擅自改变员工的入职日期,有劳动纠纷风险。

2. 未按客观情况申报数据不符合申报合规的要求,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违法违规。



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税款、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第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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